“收拜年费是礼节,
不能算成受贿吧”
“说实话,
接受讯问时人真的‘况’了”
“想退钱也难,
钱在后备箱失踪了”
况局长真的“况”了?
沙区市政园林局原局长况由春因涉嫌受贿罪昨在沙区法院受审,法庭未当庭宣判
“拜年费那些是礼节性的东西,不能算成受贿。”这个荒谬的理论来自沙区市政园林局原局长况由春。昨天,他由于收受多家工程建设方的好处费涉嫌受贿罪在沙区法院受审。
送钱人接踵而来
况由春今年51岁,2004年到2010年担任沙区市政园林局局长,2010年8月调离,担任西部新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(正处级)。
他走上被告席时,回头看了一眼,和旁听席上的家属们点头致意。他眼皮水肿,有些黑眼圈。
据沙区检察院指控,五家灯饰工程公司为了尽可能多地拿到沙区迎春灯饰工程项目,多方找上门,请求得到况由春关照,先后给他送去好处费354200元。其中,某装饰公司老板汪某送的钱有20多万元。
况由春对指控的受贿罪名没有异议,但对绝大部分金额有异议,认为不属于受贿范畴。
“说实话,我在接受讯问时,已经10多天没睡觉了,人是真的‘况了’。”他一边说,一边叹息。
拜年红包动辄上万元
在起诉书里,列举了况由春收的好处费:2008年春节,1万(他称2008年这笔钱事后通过中间人退了)。2010年中秋,5千;今年春节,1万……
我们发现,大部分好处费都是在各种节假日期间送的,而且动辄上万元。
况由春辩解,过年过节哪里没有礼尚往来,另外,指控中的部分金额,并不是在他当局长时拿的,而是离开园林局后,这些朋友在拜年期间送的,“拜年红包是礼节性的东西,哪里算受贿。”
装修返工居然免单10多万
2008年,汪某的装修公司给况由春的房子装修,这是一套中安翡翠湖的叠拼别墅,价值120多万。中途,不知道啥原因,管道严重堵塞,造成水漫房间,泡烂了一大片木地板。
指控称,况由春在装修期间,收受了装修老板汪某的好处费10多万,汪某以免单的形式给了。
况由春的辩护律师说,水淹房屋是事实,把木地板泡烂很大一片,弄好的墙纸、管线等全部打倒,损失很大,汪某以此折抵装修损失,再正常不过,折抵金额大约15万元,因此这一部分不应算受贿。
贿金被盗?
另一家装修公司老板李某曾送给况由春4万元。况由春表示,他当时就没打算要,通知司机来提,放在车子后备箱里了,打算尽早退回去。
意外出现了,想退钱也“难”,钱在后备箱失踪了。
公诉人表示,这只是单方说法,几万元不是小数目,被盗要立案侦查。
由于控辩双方在多个细节上争议很大,况由春只承认自己收受了几万元,坚持认为没有拿35万元这么多,法庭没有当庭宣判。
重庆晨报记者 封璟